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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夏易传·卷四·艮下兑上

卜商

原文

咸亨利貞,取女吉。彖曰:咸,感也。柔上而剛下,二氣感應以相與,止而説,男下女,是以亨利貞,取女吉也。天地感而萬物化生,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,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
二氣之相感應也,中無間也,故得萬物變化乎其内,天氣下降而地氣上,濟陽下陰而陰從陽也。止於所説,其利之正也,故取女以之吉也。而感應之道取焉,聖人無為與天地準,寂然虚中通天下之情,因其情而通天下之故,而咸得其治則天下和平矣。夫相下而不私則感之而通也。觀天地萬物之情,而感一也。彖語其感大者,如此也。至於爻則形相趨也,利相逐也,豈及於感之至哉。天下忘於情而有累於質者,則於物不盡矣,故見利則躁,後時則絶,皆凶悔之道也。

象曰:山上有澤,咸。君子以虚受人。

澤,説來也。山,止受也。君子感人之來,虚中以止之,受其情也。情之得,治之生也。失其情,得治者未之有也。

初六,咸其拇。象曰:咸其拇,志在外也。

拇,體於下者。將行之物也。有應於外始有志於感而未行也。未涉於吉凶之鄉也。

六二,咸其腓。凶,居吉。象曰:雖凶居吉,順不害也。

下體之中,當於腓之為物,足往。斯往矣,獨而往之,即妄動也,何益於行乎。妄動則不見其情也,不得於事冝,其凶哉。居以守位,順以待令,吉矣。得其中者也。

九三,咸其股,執其隨,往吝。象曰:咸其股,亦不處也。

志在隨人,所執下也。居下體之上,隨上體而往止,亦非自處之物也。感止於下,以下事而求感也,豈由已乎。執賤隨感可惜者也。

九四,貞吉,悔亡。憧憧往來,朋從爾思。象曰:貞吉悔亡,未感害也。憧憧往來,未光大也。

升於上體而兼於下,始以兩體相逐追也。凡物以形利相感者,未極於志也。神遇者,豈假役哉。無慮澹然而居於形之上,不言而信,不行而至天下,感之況於明乎。而以形質相感,未感則害至,故貞吉。而獲悔亡,憧憧相追,朋乃從思。

九五,咸其脢,无悔。象曰:咸其脢,志末也。

至脢,心脊之肉,近於心也。感近於情而非志也,故無悔而己。可以言者,物之質也,況其脢乎。

上六,咸其輔頰舌。象曰:咸其輔頰舌,滕口説也。

感至極,未有至於言説而已,於情逺矣,何足咸哉。浮之甚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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