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弘诲
(1542—?)明广东琼州定安人,字少传,号忠铭。嘉靖四十四年进士。选庶吉士,官至南京礼部尚书。初释褐,值海瑞廷杖下诏狱,力调护之。张居正当国,作《火树篇》、《春雪歌》以讽。有《天池草》、《尚友堂稿》。
黎景义
黎景义(一六〇三—一六六二?),一名内美,字克和。顺德人。明思宗崇祯间诸生。黎遂球、陈邦彦、梁朝钟、陈子壮、张家玉等皆为其友。明清鼎革,奉母隐居桃山不出。著有《二丸居集》八卷。清陈伯陶编《胜朝粤东遗民录》有传。
范景文
范景文(1587年—1644年),明末殉节官员。字梦章,号思仁,别号质公,河间府吴桥(今属河北)人。万历四十一年(1613年)进士,官至工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。崇祯十七年(1644年)李自成破宣府,烽火逼京师,众臣请帝南幸,范景文劝帝“固结人心,坚守待援”,不久崇祯自缢。范景文留下遗书曰:“身为大臣,不能灭贼雪耻,死有余恨。”后赴双塔寺旁的古井自杀。赠太傅,谥文忠。著有《大臣谱》、《战守全书》。
江盈科
江盈科,字进之,号绿萝山人。湖南桃源人,明万历二十年进士,先后历任长洲县令、大理寺正、户部员外郎、卒于四川提学副使任上。是明朝晚期文坛“公安派”的重要成员之一,诗文理论主张为文应抒发当时代个人的真性情,反对“文必秦汉、诗必盛唐”说法,极力赞成灵性说。
孙承宗
(1563—1638)高阳人,字稚绳,号恺阳。为诸生时,教读边郡,喜从老兵究问险要阨塞。万历三十二年进士。授编修,进中允。历谕德、洗马。熹宗即位,充讲官。朝臣推为兵部侍郎,主辽事。帝不欲承宗离讲筵,不许。天启二年广宁失守,乃拜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。三年,为魏忠贤党所谗,乞归。崇祯二年,后金兵陷畿辅州县多处,思宗命承宗守通州。次年,收复遵化等四城。后以大凌河等地失守,廷臣归咎承宗筑城之计,引疾归。家居七年,十一年,清兵攻高阳,率家人拒守,城破,投环死。子孙多人皆战死。福王时谥文忠。有《高阳集》。
何景明
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吴与弼
(1391—1469)江西崇仁人,初名梦祥,字子傅,吴溥子。十九岁即决心专治程朱理学,不应科举。天顺元年以石亨荐,授左谕德,固辞不拜。所著《日录》,悉言生平所得。胡居仁、陈献章、娄谅等均其弟子。学者称康斋先生,有《康斋文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