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lì bù mián
注音ㄌㄧˋ ㄅㄨˋ ㄇㄧㄢˊ
《晋书·毕卓传》:“﹝卓﹞太兴末,为吏部郎,常饮酒废职。比舍郎酿熟,卓因醉夜至其瓮间盗饮之,为掌酒者所缚,明旦视之,乃毕吏部也,遽释其缚。”后因谓饮酒废事为“吏部眠”。
后因谓饮酒废事为“吏部眠”。
引《晋书·毕卓传》:“﹝ 卓 ﹞ 太兴 末,为吏部郎,常饮酒废职。比舍郎酿熟, 卓 因醉夜至其瓮间盗饮之,为掌酒者所缚,明旦视之,乃 毕吏部 也,遽释其缚。”
唐•杜甫 《游子》诗:“厌就 成都 卜,休为 吏部 眠。”
吏部眠,典故名,典出《晋中兴书》卷七〈陈留阮录〉。“(毕卓)太兴末为吏部郎,尝饮酒废职。比舍郎酿酒熟,卓因醉,夜至其瓮间取饮之。主者谓是盗,执而缚之。知为吏部也,释之。卓遂引主人宴瓮侧,醉而去。”后遂以“吏部眠”咏嗜酒或醉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