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lǐng shì cái pàn quán
注音ㄌ一ㄥˇ ㄕˋ ㄘㄞˊ ㄆㄢˋ ㄑㄨㄢˊ
1.从此,中国几乎所有的法律改革活动都贴上了撤废列强在华领事裁判权、收回治外法权的标签。
2.第二法,胶州事虽不满意,然而有对德他项关系,如撤废领事裁判权、取消辛丑赔款、保留关税自由及赔偿损失等类。
3.日本自动声明愿废止不平等条约,放弃领事裁判权、租界、内河航运权、辛丑和约驻兵权等,定期实行此项声明,望恢复和平之日同时发表。
4.1930年起,王正廷还主持了与各国交涉撤废领事裁判权的谈判。
5.王宠惠在会议上提出了撤废领事裁判权案,为后来继续交涉治外法权提供了法理依据。
6.国民政府已经公布了撤废领事裁判权特令,但被列强们一吓,马上退缩,改为与列强们进行会商。
7.领事裁判权问题是近代以来阻碍中美关系发展的主要症结.
8.例如,鉴于当时修订不平等条约及撤废领事裁判权的社会公意,国际公法学界对此类问题投注大量精力且成果颇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