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渊

黄渊

黄渊,原名一渊,字积水。大埔人。明思宗崇祯四年(一六三一)贡生。幼颖悟,笃学能文。与同里隐士蓝嗣兰、程乡举人李楩等为莫逆交,日以诗文相切磋。甲申鼎革,翌年南京复陷,全粤震动,渊与乡人于各隘口设关,晨启暮闭,以稽行路,乡里得以保全。曾踰岭涉江,跨匡衡泰岱,联络志士。胸中不平之气,皆托之于诗。其文奇肆郁勃,为明末岭东诸家之冠。晚岁筑楼亭于磐湖,抱节欲终老于此,人呼为黄处士。以任侠抱奇,戆直无忌讳,后竟为雠家所杀。民国《大埔县志》卷一九有传。

杨守礼

杨守礼

杨守礼(?~1555年),山西蒲州(今山西永济县蒲州镇)人。正德六年(1511年)进士,历任湖广签事、叙州通判、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、河南参政等职。嘉靖十八年(1539年)秋任宁夏巡抚。到任后,整肃边防,修筑贺兰山赤木口,并有志于恢复北路镇远关、黑山营重防。次年冬,以功升右都御史总督陕西三边军务。在明代历任宁夏巡抚的官员中,他是一位受到宁夏地方父老高度赞扬的巡抚,尤其是他修筑赤木口关墙,可谓是“利益于宁夏之大者无逾于此”。

韩邦奇

韩邦奇

韩邦奇(1479--1556)明代官员。字汝节,号苑洛,陕西朝邑(今陕西大荔县朝邑镇)人。正德三年进士,官吏部员外郎,以疏谕时政,谪平阳通判。稍迁浙江按察佥事,宦官强征富阳茶、鱼,他作歌哀之,遂被诬奏怨谤,逮系夺官。嘉靖初起山西参议,再乞休去。自后屡起屡罢终,以南京兵部尚书致仕。嘉靖三十四年,因关中大地震,死于非命。韩邦奇文理兼备,精通音律,著述甚富。所撰《志乐》,尤为世所称。

李贽

李贽

李贽(1527~1602),汉族,福建泉州人。明代官员、思想家、文学家,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。李贽初姓林,名载贽,后改姓李,名贽,字宏甫,号卓吾,别号温陵居士、百泉居士等。历共城教谕、国子监博士,万历中为姚安知府。旋弃官,寄寓黄安(今湖北省红安县)、湖北麻城芝佛院。在麻城讲学时,从者数千人,中间还有不少妇女。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,最后被诬下狱,自刎死于狱中。其重要著作有《藏书》、《续藏书》、《焚书》、《续焚书》、《史纲评委》。他曾评点过的《水浒传》、《西厢记》、《浣纱记》、《拜月亭》等等,仍是至今流行的版本。

高启

高启

高启(1336-1373)汉族,江苏苏州人,元末明初著名诗人,与杨基、张羽、徐贲被誉为“吴中四杰”,当时论者把他们比作“明初四杰”,又与王行等号“北郭十友”。字季迪,号槎轩,平江路(明改苏州府)长洲县(今江苏省苏州市)人;洪武初,以荐参修《元史》,授翰林院国史编修官,受命教授诸王。擢户部右侍郎。苏州知府魏观在张士诚宫址改修府治,获罪被诛。高启曾为之作《上梁文》,有“龙蟠虎踞”四字,被疑为歌颂张士诚,连坐腰斩。有《高太史大全集》、《凫藻集》等。

沈宜修

沈宜修

(1590—1635)苏州府吴江人,字宛君。山东副使沈珫之女,工部郎中叶绍袁之妻。工诗词,生三女皆能诗,母女相与题花赋草。因女死神伤而卒。绍袁集妻女之作,编为《午梦堂十集》。

于慎行

于慎行

(1545—1607)明山东东阿人,字可远,更字无垢。于慎思弟。隆庆二年进士。万历初历修撰、日讲官,以论张居正“夺情”,触其怒。以疾归。居正死后复起。时居正家被抄没,慎行劝任其事者应念居正母及诸子颠沛可伤。累迁礼部尚书。明习典制,诸大礼多所裁定。以请神宗早立太子,去官家居十余年。万历三十五年,廷推阁臣,以太子少保兼东阁大学士,入参机务,以病不能任职。旋卒,谥文定。学问贯穿百家,通晓掌故。与冯琦并为一时文学之冠。有《谷城山馆诗文集》。

李东阳

李东阳

李东阳(1447年-1516年),字宾之,号西涯,谥文正,明朝中叶重臣,文学家,书法家,茶陵诗派的核心人物。湖广长沙府茶陵州(今湖南茶陵)人,寄籍京师(今北京市)。天顺八年进士,授编修,累迁侍讲学士,充东宫讲官,弘治八年以礼部侍郎兼文渊阁大学士,直内阁,预机务。立朝五十年,柄国十八载,清节不渝。文章典雅流丽,工篆隶书。有《怀麓堂集》、《怀麓堂诗话》、《燕对录》。

庄昶

庄昶

庄昶(1437~1499)明代官员、学者。字孔暘,一作孔阳、孔抃,号木斋,晚号活水翁,学者称定山先生,汉族,江浦孝义(今江苏南京浦口区东门镇)人。成化二年进士,历翰林检讨。因反对朝庭灯彩焰火铺张浪费,不愿进诗献赋粉饰太平,与章懋、黄仲昭同谪,人称翰林四谏。被贬桂阳州判官,寻改南京行人司副。以忧归,卜居定山二十余年。弘治间,起为南京吏部郎中。罢归卒,追谥文节。昶诗仿击壤集之体。撰有《庄定山集》十卷。

彭年

彭年

(1505—1567)苏州府长洲人,字孔嘉,号隆池山樵。好学工书,有文名。与文徵明友善。家贫嗜酒,然除文字交外,不受升粟之馈,卒以贫困终。有《隆池山樵集》。